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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0年高考享受照顾加分考生志愿填报须知

李傲2020-07-28 09:53:49

江苏省2020年高考可以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们注意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志愿填报须知,大家一定要认真查阅,以免在志愿填报时出现差错。

江苏2020年高考享受照顾加分考生志愿填报须知

江苏2020年高考照顾加分考生志愿填报须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具有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查阅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章程(简章)、有关公告、网站招生说明等或咨询招生高校,确认拟报考高校有关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以及部分艺术类招生项目是否属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同时须确认高校有关项目是否认可考生本人所享受的照顾加分项目及分值。享受照顾加分考生须在充分了解有关高校报考要求的基础上,慎重填报。如因不了解高校的有关要求而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江苏省2020年高考照顾加分政策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符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优待对象范围的考生,可享受相关优待措施。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县(市、区)、市招办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再次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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