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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延期复工开学 具体内容是什么

岳春阳2020-02-06 17: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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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延期复工开学 具体内容是什么

广西延迟复工开学相关信息

除涉及保障城乡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交通、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防护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物流配送、超市商场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稳定生产、做好服务保障外,自治区内其他各类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复产,在复工复产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产。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2月17日前不开学,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2月24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开学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要完善防控预案,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利用网络等手段开展远程教学,责任老师通过网络做好学生的居家防疫健康指导。各级各类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学校开学时间推迟到2月24日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任何单位和老师不得以实验、论文、调研等名义要求学生提前返校。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17日,具体时间根据桂林市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确定。

各学院(部)要按学校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名春节返乡学生不得在确定的开学时间前回校。对寒假留校学生和现已提前返校学生,要按照“一人一案”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和监测工作。

正式开学前,各学院(部)各单位不得组织师生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未开展的实习、实践、调研等社会活动全部暂停,开学后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安排。

企业职工工资待遇怎么算

一是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二是对因政府采取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导致职工不能按期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包括上述第一点中提到的相关人员),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但对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期的(包括企业自设的福利假),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工资。此外,因响应当地政府延期返程号召,企业要求有关职工延期返岗,如职工不能通过其他形式提供正常劳动,有关工资待遇由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企业也可参照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按期返岗职工在工资待遇方面的相关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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