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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9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招生专业及计划

王秋阳2019-02-25 13:22:29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9三位一体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9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招生专业及计划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9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

第十条 报名条件

1.具有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只招收普通类考生;

3.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我院专业2019年选考科目要求;

4.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考生达到P等(含)以上);

5.中学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6.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志于从事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相关工作;

7.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气质好;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无斜视、无色盲、色弱;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性疤痕;

8.男生净身高175cm~185cm;女生净身高162cm~175cm;

9.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9年1月1日后出生。

第十一条 2019年我院“三位一体”招生总计划为8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2019年我院“三位一体”招生总计划为80人

注: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已公布的2019年我院统一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报名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4日至3月17日。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点击“三位一体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书面材料递交与初审: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以《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于2019年3月18日前以下面两种方式递交材料: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不建议使用其他快递)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1.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申请材料已收悉”,请注意查询。

第十四条 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的数据为准。初审阶段调取数据下载时间截止2019年3月18日。

第十五条 初审结果于2019年4月3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9年4月11、12日到杭州市下沙学林街16号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艺术中心一楼大厅办理现场缴费确认手续,并领取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

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六条 学院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2019年4月13、14日。

第十七条 我院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和体检。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体检结果要求合格。

具体测试内容如下:

1.面试

(1)仪态仪表、形体风度;

(2)动作反应;

(3)语言表达能力:朗读指定中、英文材料;

(4)专业素养(现场提问);

(5)特长展示(2分钟以内)。

2.体检

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参加由我院统一组织的专业体检。体检项目:身高、体重、色觉、外科(含裸露部位疤痕等)。体检结论由主检医师依据空中乘务体检标准综合审定。

第七章 志愿填报与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均按英语教学。

第二十条 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录取办法:

1.获得我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高考。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三位一体”志愿。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院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院“三位一体”录取者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1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供的学生最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5分(往届生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学考成绩和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 对于进档的考生,学院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择优录取,按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分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二十二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政策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进行。

第二十三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我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参加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体检的考生免收体检费。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学费标准,按培养成本收费,参考标准为: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每生每年2325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学院当年向省物价局报备文件为准。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院网址:http://qjxy.hznu.edu.cn,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不设民族餐。

第二十九条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18;招生热线:0571-28865806。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实行,由我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原公布的有关“三位一体”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简介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成立于1999年8月,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杭州师范大学举办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浙江省省会城市杭州。杭州是浙江省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交通和金融中心,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心城市之一、长三角宁杭生态经济带节点城市,中国重要的电子商务中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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