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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高考招生计划公布 最新录取政策变化

程爽2019-06-11 20:37:54

2019高考即将开始,各省高考招生计划也陆续公布,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广东2019高考招生计划,为大家介绍一下广东高考录取政策上的最新变化,供参考!

2019年广东高考招生计划公布 最新录取政策变化

广东2019最新高考招生计划

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各类招生计划数总和不得超出下达的招生计划总量。要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上进行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的编制。

在我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须编制广东分专业招生计划。除按教育部计划管理办法允许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汇总后分送,未经教育部分送和我省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属地在我省的高校须通过“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省招生办公室上报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并注明专业收费标准,若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教育部和省招生办公室相关规定,并一同上报。

高校编制分专业和生源计划时,应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各科类生源情况及本校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和要求,合理确定各科类专业计划。省内各市属高校要严格按省的要求,严格控制分区域招生的本市生源计划。

各高校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更改。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上报的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分“文科、艺术”版,“理科、体育”版,“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版三册分别汇总编印出版《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

录取时,高校须按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及操作办法录取新生,按核定的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增减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因生源不平衡问题需调整计划的,要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因调整不当造成问题的处理;生源总量不足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安排征集志愿或适当调整录取分数线。

2019广东高考录取政策新变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9〕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并经省招生办公室公示后无异议方能予以认可。考生申报高考加分资格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5日(有特殊规定的加分项目除外)。凡申报普通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中学、县(市、区)级招生办公室以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未申报的,不得补报,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获得相关加分资格。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有关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是这样表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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