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日前召开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高考改革相关工作做了说明,启动高考综合改革,重点改革考试科目设置: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我省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课程)3个科目,不分文理,每科原始分满分150分,以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同时从2017年起,将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合并录取;从2020年起,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
高考:实行3+(6选3)
考试科目:从2017年秋季高一新生开始,海南的高考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不分文理,每科原始分满分150分,以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和学生自选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注:以下简称“学考”)成绩(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中选择3门,每门卷面满分100分)的标准分合成之后的标准分。
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普通高中学生在修业期间可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
学考:14门课程全要考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14个科目。学考分为 “合格性考试”和 “等级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和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8个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分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考试内容:在等级性考试6个科目中每个考生只能选考3个科目,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科目一经选定,不可更改。
考试成绩:合格性考试成绩按原始分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的学生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5%);考试不合格的考生,高三毕业前可再参加1次合格性考试。考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的成绩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